時間:2021-06-30 11:16
來源:《城市管理與科技》
作者:劉建國
垃圾分類是一項較為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千家萬戶居民、諸多政府部門、不同責任主體、多個作業環節,以科學為指引的頂層設計和推行路徑尤為重要。自2020年5月1日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北京市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推行垃圾分類,關鍵是要加強科學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推動習慣養成”的指示為根本遵循,以“向國際先進水平看齊,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制度,為全國作出表率”的歷史使命為驅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中心”優勢,堅持“以科學為指引”,對標“高質量”做好頂層設計,著眼“可持續”探索長效機制,立足“能推廣”構建處理系統,擘畫了“高質量、可持續、能推廣”的首都垃圾分類藍圖。
一、對標“高質量”,做好頂層設計
高質量發展貫穿于包括垃圾分類在內的首都工作各個方面,垃圾分類必須服從和服務于高質量發展。北京市緊扣首都高質量發展要求,主動對標東京、柏林、倫敦等國際一流的垃圾分類先進城市,同時充分學習借鑒上海、廣州、深圳、廈門、寧波、蘇州等國內垃圾分類先進城市的成功經驗,充分認識到垃圾分類是一個復雜艱巨的系統工程、分工合作的責任體系、環環相扣的完整鏈條、循序漸進的動態過程,在此基礎上明確垃圾分類頂層設計的基本原則:不以巨大的行政和經濟成本換取短期功利的亮眼成績,不偏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指出的“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提高社會文明水平”的正確方向,遵循科學原理和客觀規律,通過對生活垃圾分類全鏈條的主動式、精細化、全過程管理與調控,逐步完善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范,驅動下游的收運處理設施多元化、現代化,倒逼上游的生產、消費和生活環節綠色化、低碳化,實現垃圾處理從外延式擴張的“量變”走向內涵式發展的“質變”,引導居民真正養成自主分類、持續分類、精準分類的良好習慣,從而促進首都社會文明、生態文明進步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能力充分、結構合理、技術先進、運行穩定的處理設施是“高質量”垃圾分類系統的核心硬件保障,是“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實現的關鍵所在。北京市垃圾分類頂層設計中,堅持“后端決定前端”與“前端優化后端”相結合,既打破了局限于現有后端設施推行垃圾分類的“鎖定效應”,又避免了脫離后端設施能力與結構保障推行垃圾分類的“梗阻現象”。為滿足垃圾分類處理要求,北京市在近遠期兼顧、前后端統籌的科學規劃基礎上,已建成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46座,總設計處理能力3.38萬噸 /日,其中焚燒設施12座,處理能力 17650噸/日;生化設施24座,處理能力 8230噸/日;衛生填埋設施10座,處理能力 7931噸/日;有害垃圾處理廠 2座,處理能力403噸/日。焚燒發電、生化處理、衛生填埋處理能力占比分別達到52.2%、24.3%、23.5%,焚燒發電為主、生化處理為輔、衛生填埋兜底的多元化、現代化垃圾分類處理技術格局已基本形成,特別是生化處理能力在全國超大城市居于領先水平?!笆奈濉逼陂g北京市垃圾焚燒發電能力和生化處理技術水平將進一步顯著提升,原生垃圾將實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類處理整體水平將躋身國際性大都市前列。
二、著眼“可持續”,探索長效機制
垃圾分類的生命力在于可持續,這也是新時代垃圾分類區別于過去歷次垃圾分類的特質所在。北京市在垃圾分類長效機制探索方面起步較早,基礎良好。作為全國第一個出臺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的城市,北京市在2011年就在條例中創新性地提出了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規定了物業公司、村委會、機關企事業單位、產權單位、經營單位等十類管理責任人對所在單位或區域的垃圾分類管理責任。在修訂后的條例中,又進一步明確了產生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是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使政府的推動責任、管理責任人的管理責任、居民的分類投放責任層層傳遞,壓力層層傳導,形成鏈條體系,為北京市垃圾分類的可持續推行奠定了基礎。
同時,北京市在2016年設立城市管理委員會之時,已經前瞻性地將原屬于商務部門的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職責劃轉至城市管理委員會實行統一管理,為實現垃圾收運處理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提供了體制和機制保障。靈活運用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場的“無形之手”,打通垃圾收運處理與再生資源回收“全產業鏈條”,通過調整利益分配、發揮市場優勢,提高垃圾分類的整體效率和效益,降低垃圾分類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在垃圾分類推進工作中,北京市調動市場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作為形成垃圾分類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適時出臺了加強可回收物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及相關配套支持政策,明確政府為回收企業提供用地保障,落實可回收物回收行業管理,推動可回收物回收行業通過參與垃圾分類實現轉型升級,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另外,北京市借鑒發達國家先進經驗,探索建立針對餐飲企業和企事業單位的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制度,研究針對產品類及包裝類廢物產生鏈條上游的生產、銷售企業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針對區級政府的生活垃圾跨區處理經濟補償制度,在垃圾分類的“經濟杠桿”長效機制構建方面邁出了堅實步伐,形成了“產生者負責、污染者付費、少產生少付費”的鮮明導向,通過責任界定和利益傳導促進源頭減量和分類回收。
三、立足“能推廣”,構建處理系統
“為全國作出表率”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上海等國際性大都市垃圾分類的明確要求和殷切期望。北京市垃圾分類承載著“為全國作出表率”的特殊歷史使命,在符合高質量發展要求的頂層設計和可持續運行要求的長效機制基礎上,致力于構建能推廣、可復制的垃圾處理系統。
首先,北京市在垃圾分類方法的科學性上踐行了“為全國作出表率”。北京市在2011年頒布實施的原版《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就明確了將生活垃圾分為廚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類”基本方法。2019年頒布的國家標準《生活垃圾分類標準》采用了北京市提出的分類方法,成為全國絕大多數城市垃圾分類的標準方法。同時,充分考慮四類垃圾對應的后續處理和利用設施對垃圾純度的不同要求,在四個基本品類中,賦予最終將進入到焚燒發電設施的“其他垃圾”較強的容錯性,居民暫時分不清楚的垃圾可以按照其他垃圾投放。重在保證后續處理和利用設施對原料純度要求較高的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等目標分出物的質量。從而降低了居民參與垃圾分類的門檻,也降低了監管的成本。
其次,北京市在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結構與功能的合理性上踐行了“為全國作出表率”。北京市以廚余垃圾適度分類后堆肥處理,最終進入土地利用的低碳生態循環鏈條為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優化的主要節點,以可回收物精準分類后規范回收,促進再生資源行業轉型升級為資源化利用的重點方向,以其他垃圾容錯分類后焚燒發電,實現高效清潔能源化利用為“韌性環衛”和疫情應急的核心保障。這一系列方式構建了與北京市自然社會經濟條件相適應、前中后端匹配協調的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可以在合理的社會動員和財政投入條件下實現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環境績效的最優化。北京市的垃圾分類處理模式代表了國際一流超大城市垃圾分類處理的發展方向,在全國垃圾分類工作中發揮了一定的守正、創新、糾偏作用。特別是針對“廚余垃圾分出率”這一在全國垃圾分類工作中具有“指揮棒”作用的指標,北京市沒有盲目跟風,而是堅持適度適量、“質精”先于“量大”的原則。具體而言,根據垃圾的物理化學特性與收運處理系統結構,設置不同分出率情景,進行全生命周期減碳降污綜合環境績效評估,確定廚余垃圾分出率的合理范圍為15%~25%,在此基礎上確定了20%的廚余垃圾分出率目標,避免了出現“過猶不及”“進退兩難”的局面。
再次,北京市在科技支撐助推垃圾分類方面踐行了“為全國作出表率”。北京市突出本市在物聯網、大數據、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化技術創新與應用方面的優勢,將垃圾分類全過程精細化管理作為“智慧城市”建設的國家循環經濟促進相關制度要求,規范重要組成部分,著力建設市、區、街三級貫通的全流程精細化管理信息平臺,推動分類數據實時采集、精準計量、全程追溯。針對社會關注度較大的廚余垃圾“破袋”投放爭議,并響應國家減塑限塑要求,積極探索開展可生物降解塑料袋試點應用及在好氧堆肥廠的降解效果評估,明確了其應用的性能要求、設施要求、成本要求和管理要求,為下一步在具備條件的區域推廣應用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針對分類后垃圾特性的顯著變化對處理系統的新要求,在科技支撐基礎上,及時開展廚余垃圾生化處理效能提升、可回收物“交投點—中轉站—分揀中心”三級回收體系建設、高熱值其他垃圾清潔穩定安全焚燒保障、衛生填埋場封場治理等分類處理系統技術改造和優化升級工作,履行向市民作出的“你若分得開,我必處理好”的莊嚴承諾。
總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實施一年以來,北京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要“樹立科學理念”“加強科學管理”的指示精神,在科學指引下,垃圾分類的法治基礎不斷夯實、制度體系不斷完善、硬件設施不斷提升、文化氛圍不斷升溫,開局良好,成效顯著。推進垃圾分類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接下來仍需總結盤點,鞏固揚棄,正視問題,直面不足,在新的起點重新出發,將首都垃圾分類“一張藍圖繪到底”,不斷改善社區人居環境,推動居民習慣養成,促進基層社會治理,提升社會文明水平。
編輯:趙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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